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清洁;(6)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53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55遵守物业部门的规章制度并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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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56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施工地点做饭、住宿。第六条工程变更61施工期间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62甲方对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提出减项时,如该项目已开工,甲方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63工程增项时,甲方应当根据工程量适当延长工期,并在工程变更协议中予以注明。64甲方不得与乙方设计师或施工人员私自确定工程变更内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担相应责任。第七条材料供应71按乙方编制的《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附件一、二)约定的供应方式、内容提供。(1)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当在材料、设备送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的数量、质量、环保等内容按照约定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由乙方承担。(2)由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当在材料、设备送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的数量、质量、环保等内容按照约定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3)双方供应的装饰装修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第八条工期延误81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的,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应当顺延:(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2)不可抗力;(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82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的,工期应当顺延:(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责任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需要返工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第九条质量标准91工程的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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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92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
项标准执行:
(1)北京市地方标准(《居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