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职青字200517号
关于举办校园十佳歌手大赛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学生分会:为进一步繁荣校园文化,营造浓厚的校园艺术氛围,为同学们提供一个展示当代大学生个人风采的舞台,院团委、学生会特举办我院首届校园十佳歌手大赛,具体组织办法如下:一、大赛宗旨展示当代大学生个人风采,发掘音乐人才,丰富校园课余文化生活。二、参赛要求和评分办法1、参赛要求:参赛歌曲要求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不限,各系学生均可报名。2、评分办法:比赛按10分制进行评分,其中:A:音准、节奏4分,B、技巧、音色2分,C、吐词,咬字2分,D、歌曲处理激情,表情2分,大赛将聘请我院音乐专家担任评委。三、比赛方式及报名办法:比赛方式及报名办法:1、比赛方式:比赛分预赛和决赛进行。预赛选出20名同学进入
f决赛,从决赛中产生10名优秀者授予“校园十佳歌手”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的奖品或奖金以资鼓励。2、报名办法:参加比赛的同学从即日起到本系文艺部部长处报名,报名费10元。各系文艺部部长于11月22日前将本系报名结果报院学生会文艺部何若曦、顾习葵、何琼芝同学处,逾期不候。报名时需落实演唱时用的伴奏带或者VCD光盘及歌曲名,如需电子琴等乐器伴奏自行准备。四、比赛时间:比赛时间:预赛按报名人数的多少于12月3日进行,决赛时间为12月9日晚7:30。五、比赛地点:院礼堂比赛地点:决赛将邀请电视台、报社等媒体予以报道,望同学们积极参与,充分展示当代大学生的青春风采。
共青团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2005年11月12日
主题词:校园十佳歌手抄报:团省委
大赛通知院领导2005年11月12日印发
共印41份
团市委
共青团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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