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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面积不应小于步行街地面面积的25。常闭式自然排烟设施应能在火灾时手动和自动开启。8步行街内沿两侧的商铺外每隔50m应设置DN65的消火栓,并应配备消防软管卷盘。步行街两侧的商铺内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每层回廊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步行街内宜设置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9步行街内宜设置疏散照明、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应急广播系统。
f民用建筑部分解读平面布置
常见问题及回答
问题1:托儿所、幼儿园、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不应设置在建筑内。如何理解儿童活动场所?设在商业用房内的儿童活动场所是否要设独立的出口?回答:1、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2、设置在单、多层建筑内时,宜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问题2:高层建筑中有商业和住宅部分,商业营业厅与住宅是否可分别进行防火设计?回答:1、当为多层建筑时,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2、当为高层建筑时,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相接处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2m防火挑檐,或相接处上、下开口之间的墙体高度不应小于40m。
疏散出口1、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分别独立设置。2、为住宅部分服务的地上车库应设置独立的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地下车库的疏散楼梯应按本规范第644条的规定进行分隔。公共条件防火间距,室外消防给水和消防车道皮根据建筑的总高度和建筑规模确定。结论住宅部分和非住宅部分的安全疏散、防火分区和室内消防设施配置,可根据各自的建筑高度分别按照本规范有关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的规定执行。
民用建筑部分解读安全疏散和避难
常见问题及回答
问题1:若两个单元住宅总高有高差,通过室外楼梯将不同标高的屋面连通是否可行?问题2:如何理解两个安全出口的概念:1通过一扇门进入一个前室后再分别进入剪刀楼梯,可否?2分别通过两扇门进入同一个前室后再分别进入剪刀楼梯,可否?3穿越一个前室进入另一个前室方可进入疏散楼梯间,可否?回答:新规范塔式住宅确实有困难只能设置一个前室,与消防电梯合用时其前室建筑面积不小于1200,短边尺寸不小于240m。
f问题3:在建筑内不计入安全疏散数量、距离、宽度的楼梯:如观赏楼梯、中庭的旋转楼梯、门厅要求气派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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