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业主公约》、《业主手册》等造成的损失、损害的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的原则、内容
f本小区物业管理在遵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采取有偿服务的原则,对全体物业使用人服务,保障和维护物业使用人的利益。一、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面、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庭。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三、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四、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五、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六、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七、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八、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九、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十、其他约定的特约服务。十一、负责向业主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及代收代缴等相关费用。十二、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需要甲方维修、养护的,应支付甲方合理的费用。十三、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一、基本服务质量标准
1、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f2、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3、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4、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急修半小时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5、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目。6、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