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制度
1、医院存在的下列情况,应确定为火灾隐患:(1)布局不合理,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灭火救援行动的。(2)消防设施不能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3)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4)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时违反消防安全规定。(5)擅自改建、扩建医院用房,未经消防专业部门验收审批的。2、医院火灾隐患整改制度(1)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是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负责提供人员、场地、资金等资源。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人员,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承诺按时完成火灾隐患、整改并组织验收检查火灾整改工作。(2)医院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责成有关部门及时予以消除或整改,对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由消防管理人负声组织整改。(3)对违反有关消防安全规定且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应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有关情况应作记录并存档备查。(4)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按规定及时填写“火灾隐患限期整改报告单”,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医院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医院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责任人应当落实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科室、人员,并落实整改经费。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医院安全保卫部门应当协助、督促其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5)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人员应将整改情况记
f录报送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经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6)对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管
理人、责任人向院领导报告,提出整改方案,经院领导批准后,组织有关部门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7)凡医院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医院应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8)对不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科室或个人,医院应根据相关奖惩措施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f医院灭火器材管理维护保养制度
1、灭火器材管理要实行“四定”,即定点放置、定人管理、定期二检查保养、定期维护换药,确保其始终处于完好有效状态。
2、医院安全保卫部门应对全院灭火器材统一定点配置、统一编号建账、统一维护换药,并负责院区内公共部位灭火器材的定点管理、定期检查工作。
3、各科室负责各自责任区内灭火器材的定点管理和定期检查工作,不得擅自移位、拆装或挪作他用。发现器材缺少、损坏或失效时应及时向院领导报告。消防安全负责人对各科室(部门)灭火器材自管自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