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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部会同各部门负责人研究制定岗位基本技能考核项目及评价方法和标准,并逐步将之模板化,形成实操技能考核项目库。
3、为保证考核的公平公正性,理论和实操考试均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理论考试由人力资源部和生产运营部共同监考和评卷,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参与巡考。现场实操由技术总监、生产运营部、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等不少于5人组成考评组共同监考和评分,最后取平均分作为最终考核得分,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参与考评。
六、考核标准:1、理论考试:80分(含)以上视为合格,80分以下试为不合格。对于理论考试不合格者,一月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不合格者视为不胜任岗位工作。2、现场实操考评:每一个项目的技能操作达到60(含)分以上,视为合格。有任一项目的技能考评在60分以下,均视为不合格。对于技能考评不合格者,一月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仍不合格者视为不胜任岗位工作。
七、考核结果:
f1、奖励:对于理论考试和实操技能考评综合得分优异的员工,进行奖励。奖励金额由处长办公会决定。
2、培训:部门负责人要结合考核结果对本部门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以提升各岗位人员综合技能。
3、评估和晋升:考核最终得分将作为月度评估、年底评估以及员工晋升的重要依据。
4、调职调薪甚至解除劳动合同:1)对于不胜任岗位工作的员工,给予调岗,并给予一个月的见习期。调岗见习期结束之前,再次进行岗位胜任能力考核。如果考核结果仍为不胜任岗位工作,则给予待岗处理。2)待岗期三个月,要求员工本人在待岗期间主动学习应知应会知识技能,部门负责人为其安排相应的培训和指导。3)待岗期间员工只发放基本工资,不享受年终奖金。4)待岗结束前进行第三次岗位胜任能力考核。如果考核结果仍为不胜任岗位工作,则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不享受任何经济补偿。
八、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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