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东煤炭集团公司矿井辅助运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辅助运输管理,实现安全、高效、低耗运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煤矿安全规程》和神东煤炭集团公司机电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入井车辆仅限于防爆柴油机车、低污染柴油机车及防爆蓄电池车辆。
第三条高瓦斯矿井(保德煤矿)禁止使用非防爆车辆。低瓦斯矿井的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和旺采面未形成全负压通风的区域禁止使用非防爆车。其余作业场所,目前允许使用低污染车。综采工作面安装、回撤时(除保德煤矿外),必须编制专项的安全措施,可以使用低污染车;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禁止使用非防爆车辆。
第四条入井防爆柴油机车应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低污染柴油机车排气中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等有害气体稀释前浓度应不大于1000PPm、800PPm。入井车辆排气温度不得超过70℃,发动机表面温度不得超过150℃。
第二章职责
第六条公司机电管理部是辅助运输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辅助运输的管理与业务保安工作。其职责:
(一)负责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二)负责组织编制辅助运输车辆种类、数量的更新、报废等中长期计划。(三)负责平衡、协调解决各单位辅助运输中存在的问题。(四)负责防爆车专业化服务的业务指导和专业化服务单位的管理工作。(五)负责车辆大修计划的审核。
六非防爆低污染车逐年(三年内)淘汰、更新为防爆车。第七条安监局职责:(一)监督检查辅助运输各项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二)监督检查业务保安部门职责的执行情况。(三)监督检查各单位驾驶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四)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车辆完好情况、路面破损情况、安全标识标志、安全设施设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八条设备管理中心是辅助运输车辆管理的职能单位,其职责:(一)负责辅助运输车辆全寿命、全过程的管理工作。(二)负责车辆项修、大修计划的审核、上报,并对实施项目进行过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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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三)设置专职的辅助运输管理部门,负责辅助运输车辆的现场运行及监督检查,并将辅助运输纳入月度机电检查考核工作中。
(四)负责辅助运输车辆各种内业记录样表的编制和修改工作。(五)负责防爆车专业化服务的业务管理。(六)对车辆完好状况、安全性能每半年逐台检验一次。大修后的车辆应经取得国家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第九条车辆使用单位管理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辅助运输管理组织机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