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单位审核,建管局审批。2编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总计划时,可根据安全工作特点,在总额范围内对各项费用构成进行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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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三)安全费用的提取1各参建单位不得调减或挪用项目工程建设有关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等所需费用,建管局主管科室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开展此项工作。2各参建单位根据安全投入计划,依据相关规定,在工程结算时,从工程结算价款中按规定比例提取。3如较大的安全项目或安全专户资金不足时,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追加临时安全帐户资金,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费用。4如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四)安全费用的使用1质量与安全监督科应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2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规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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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
(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7适用的安全生产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9)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及相关设备支出;(10)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等3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等高危作业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所需保险费用等属于非安全生产费用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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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目,不在安全生产投入费用中列支。(五)安全费用的支付1安全生产费用原则上每月支付一次,也可根据施工进展情况,
按照节点目标分阶段支付。支付计量计价参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安全生产费用的支付按每月工程项目实际发生的安全生产计量费用,在每月末工程进度款结算时,承包人报监理单位,经监理单位严格审查项目单价和工程量后,报项目法人审批,在进度付款中进行支付。但总的安全生产费不超安全生产费合同总额。
3由于不可抗力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