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采购管理,提升采购资源配置效率,体现集约优势,控本增效,确保项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中国华电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A版)》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公司采购管理工作必须遵照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公司的采购行为除政府有特殊要求外,须在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上实施。第三条公司系统各单位的采购行为分为招标和非招标采购。必须招标的范围:(一)基建项目1.工程类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2.设备、材料等货物类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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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勘察、设计、监理、信息化建设、监造、咨询等服务类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
4.估算价格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电源生产运营维护单位招标。
5.估算价格超过50万元人民币煤矿、电源、港口的前期项目。
6.项目估算总价格超过200万元人民币的小型基建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的招标。
7.非生产性设施的设计、施工项目。(二)生产项目1.项目金额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生产维检、设备和材料购置、运营、服务、咨询、监理、监造技改项目。2.项目金额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外委加工及设备维护修理。3.预算费用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单项工程、设备和系统(如汽轮机通流部分改造、电除尘器改造、分散控制系统改造、脱硫装置、气力除灰渣、中水处理系统、成套设备)的技术改造项目(含设备、材料)。4.设备、材料及油品等货物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项目。5.采掘接续矿务工程、工作面搬家倒面安装工程及总价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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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过30万元以上的煤炭外运等服务项目。6.估算价格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科技、环保项目等。7.其他估算价格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三)其他1.公司本部总估算价30万元以上的招标项目。2.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招标的项目。(四)以下情况可采用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1.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和公司有关规定必须
招标的采购行为。2.属于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和公司有关规定必须招标
的范围,但涉及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采购行为。
3.属于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和公司有关规定必须招标的项目,出现以下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