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卫生安全知识
一、造成食物中毒的危害因素
1、食品本身有害有毒:如毒草、莽草、发芽的马铃薯、木薯、苦杏仁、河豚鱼、等。2、食品被有害有毒物污染,如化学毒物、有害生物污染。3、不卫生的设备,容器或用具。4、生熟食品交叉污染。5、使用了腐败变质的原料。6、剩余食物未重新加热。7、误用有毒有害物。8、不适当的贮存。9、食品加工烹调不当。10、个人卫生素质差。
二、食物中毒分类及预防
1、微生物性食物中毒(1)细菌性食物中毒,特点:以胃肠道症状为主,常伴有发热,其潜伏期相对于化学性的较大。(2)真菌毒素与真菌食品中毒,特点:中毒发生主要通过被真菌污染的食品;用一般的烹调方法加热处理不能破坏食物中的真菌毒素;没有传染性和免疫性,真菌毒素,一般都是小分子化学物,对机体不产生抗体;真菌生长繁殖及产生毒素需要一定的温度和湿度,因此中毒往往有较明确的季节性和地区性。预防措施:(1)、避免污染。即避免熟食品受到各种致病菌的污染。如: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经常性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应消毒手部、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场所清洁、避免昆虫和鼠类等动物接触食品。(2)、控制温度。即控制适当的温度以保证杀灭食品中的微生物或防止微生物的生长繁殖医学教育网整理。如:加热食品应使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贮存熟食品,要及时热藏,使食品温度保持在60℃以上,或者及时冷藏,把温度控制在10℃以下。(3)、控制时间。即尽量缩短食品存放时间,不给微生物生长繁殖的机会。如:熟食品应尽快吃掉;食品原料应尽快使用完。(4)、清洗和消毒。这是防止食品污染的主要措施。对接触食品的所有物品应清洗干净,凡是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物品,还应在清洗的基础上进行消毒;一些生吃的蔬菜水果也应进行清洗消毒。(5)、控制加工量。食品的加工量应与加工条件相吻合。食品加工量超过加工场所和设备的承受能力时,难以做到按卫生要求加工,极易造成食品污染,引起食物中毒。2、化学性食物中毒,特点:发病与进食时间,食用量有关;发病快,潜伏期短,多在数分钟至数小时;常有群体性,病人有相同的临床表现中毒程度严重,病程长,发病充及死亡率高;季节性和地区性均不明显,中毒食物无特异性;剩余食品、呕吐物、血和尿等样品中可以检测出有关化学毒物;误食混有强毒的化学物质或食入被有毒化学物污染的食物;临床表现因毒性物质不同而多样化,一般不伴有发热。
三、禁止采购的食品
1、腐败变质、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