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算化管理制度
一、会计电算化岗位职责为加强会计电算化工作的管理,明确职责,保证会计电算化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的规定,特制定本岗位责任制度:(一)、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实施会计电算化工作后,财务会计部门(包括相关业务部门)会计电算化工作岗位应划分为电算主管系统管理员、数据录入、审核记帐、电算维护、数据管理、数据分析等岗位。(二)、电算主管一般由财务负责人担任,数据录入一般由制证人员、业务开票人员以及报表输入汇总等人员担任,但程序设计和维护人员不得兼任数据录入工作;审核记帐由凭证或票据等复核人员和登帐人员担任;电算维护一般由熟悉会计电算化业务的会计人员担任;数据管理可由一般会计人员或维护人员兼任;数据分析可由总会计师、会计主管、统计人员或具有较高业务水平的工作人员担任。(三)、电算主管岗位职责:1、负责会计电算化的全局工作,并对软件的正常运转及数据的安全、可靠负责。2、组织制定并实施会计电算化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3、根据会计制度和本单位的核算要求,建立本单位的会计电算化核算体系和核算方法。4、负责计算机输出的帐、证、表等数据的最终审查和审批工作。5、负责财务人员的岗位分工和上机操作人员的使用权限,不得将自己的密码忘记或透露给其他任何人。6、会计电算化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职责。
f(四)、数据录入岗位职责:1、根据原始凭证编制机内记帐凭证,做到内容完整、数据正确、科目运用准确、摘要简明规范,所制凭证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2、业务人员按业务发生的实际情况,准确、完整地录入各种业务数据。3、业务发生,应及时录入或及时制作机内凭证,不得积压。4、负责所录数据或所制凭证的正确性校验工作。5、负责打印所制凭证或业务票据,签章后连同原始凭证或其他有关资料,传递到复核或其他岗位。6、执行会计电算化其他规章制度规定的职责。(五)、审核记帐岗位职责:1、负责对已录入计算机内的凭证或数据、打印输出的凭证或票据以及原始凭证的完整性、正确性的审核,确保入帐数据完整、正确。2、负责合法凭证、数据的登帐工作。3、复核时如发现录入或其他错误,应通知录入人员修改,待修改后再行复核。4、不符合要求的凭证或标据不得签字确认。5、复核无误后,应在机内确认并在打印输出的凭证上签章。6、未经复核的凭证不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