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环境和生产秩序,要做到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第二条开展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有具体计划,安全检查的主要重点内容是查纪律(包括劳动纪律、工艺纪律、操作纪律、工作纪律、施工纪律)查制度、查违章、查事故隐患。第三条安全检查采取日常、定期、专业、不定期四种检查方式。第四条日常安全检查按如下方式进行:1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工人,应严格遵守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制度。2非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工人,应根据本岗位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进行检查3各班组负责人或车间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第五条定期安全检查包括季节性检查和节日前检查。
f页眉内容
1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防泄漏、防建筑物倒塌为重点;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台风、防汛为重点;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冻保温为重;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煤气中毒、防冻、防凝、防滑为重点。
2节日前检查节日前对保卫、安全、消防、生产准备、备用设备等进行检查。第六条公司每年度对电器设备、机械设备、安全装备、监测仪器、危险用品、防护器具、消防设施、运输车辆等分别进行专业性检查。第七条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都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按要求上报,对查出的隐患要逐项研究,编制整改方案。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纳检修计划,限期整改。
第四章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第一条报告程序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公司领导接到报告后,在1小时内向佛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第二条事故报告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和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第三条接到事故报告的领导,应采取有效措施或立即启动事故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和财产损失。第四条事故发生后,要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要做出标志,绘制简图并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