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一中团委优秀青年教师评比办法
优秀青年教师评比,是促进教师成长的一项重要举措。为促进我校青年教师更好更快地成长,提高青年教师的整体素质,打造一支信得过、靠得住的优秀青年教师队伍,特制定《郴州市一中优秀青年教师评比办法》。
一、评比对象:我校在职在岗的30岁以下青年教师(1986年5月后出生)
二、评比时间:每年“五四”期间举行评比表彰活动三、评比计分项目(一)基础分(80分)1、思想政治上可靠(20分)一是思想政治表现好,自觉服从工作安排,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模范履行岗位职责。(15分)二是积极向党组织、团组织靠拢,是党员的记5分,是入党积极分子的记4分,是团员的记3分。2、教学科研工作(60分)一是所教学科在年度期中期末考试中平均分在同年级同层次前13名次记15分,中13名次记12分,后13名次记10分,跨两个层次取其平均分,没有考试项目的学科老师计8分。二是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满工作量记15分,每超工作量1课时加05分,每少工作量1课时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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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三是本学年度学生满意率达85以上记15分,每高1个百分点加02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2分。
四是年度论文、课件等教学教研成果在校级以上比赛中获奖或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每项成果按校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分别记1分、2分、3分、4分,同一奖项取最高等次,可累计加分,但不超过15分。
(二)加分项目1、本年度担任团委干部、社团辅导员、年级辅导员加2分,半年加1分。2、本年度担任班主任工作满一年,加2分,半年加1分。3、在赛课中获得过校级一等奖、二等奖分别加2分、1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分、3分、2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分、4分、3分,国家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6分。4、承担1次校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公开课教学分别加1分、2分、3分、4分。此项可累计加分,但不超过10分。5、辅导学生参加相关学科的比赛获得市级个人一等奖每人次加2分、二等奖每人次加1分,省级个人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分、4分、3分,国家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加8分、6分、5分;团体奖项市级加1分,省级加2分,国家级加3分;(注:学生个人奖项不重复加分,取最高值加分),最终获奖等级由学校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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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6、参加各种教育教学立项课题或参加新课程改革实验,并是主要参加者,得到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校级加1分,市级加2分,省级加3分,国家级4分。此项可累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