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装作业安全规范
一、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分级、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作业中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和《吊装作业许可证》的管理。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吊装作业,承包商的检修吊装作业按照公司与承包商施工合同约定执行。二、引用标准和参考文件AQ3021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GB28112007安全帽GB50821985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60672010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16179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三、定义1.吊装作业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2.吊装机具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四、吊装作业的分级
f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1.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l00t;2.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l00t;3.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五、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1.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GB6067的规定。2.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3.吊装质量大于10t的重物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随《吊装作业许可证》一同审批。4.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同时编制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5.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六、作业前的安全检查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f1.相关部门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2.相关部门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3.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4.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5.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