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由此导致每年所抵扣的所得税额也是不同的。在具备采取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情况下,企业应当尽量选择固定资产的加速折旧。案例1:某机械制造厂购进一台大型机器设备,原值为400000元,预计残值率为3,经税务机关核定,该设备的折旧年限为5年。请比较各种不同折旧方法下所得税税负的异同,并提出纳税筹划方案。假设在提取折旧之前,企业每年的税前利润均为1077600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一)直线法年折旧率(13)÷5=194
f每年折旧额400000×19477600元
(二)双倍余额递减法
年折旧额(2÷5)×10040
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下每年提取折旧额见下表:单位:元
年份
折旧率
年折旧额
账面净值
1
40
160000
240000
2
40
96000
14400
3
40
57600
86400
4
50
37200
49200
5
50
37200
12000
(三)年数总和法
采用年数总和法下每年提取折旧额见下表:
年份
折旧率
年折旧额
1
5/15
129333
2
4/15
103467
3
3/15
77600
4
2/15
51733
5
1/15
25867
单位:元
账面净值270667167200896003786712000
由以上计算结果可以看出,无论采用哪种折旧提取方法,对于某
一特定固定资产而言,企业所提取的折旧总额是相同的。具体到本案
例,在第一年年末,采用直线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应当
缴纳的所得税分别为250000元、229400元、23706675元。由
此可见,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提取折旧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最少,所
获得的税收利益最大,其次年数总和法,最次是直线法。所以实践中
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最有利于企业的折旧方法。
f二、资产摊销法纳税筹划在实际工作中,企业需要对无形资产、递延资产、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摊销。在有关的税法中,对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的摊销有明确的规定,而对于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在有关的税法中并没有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因此在采用不同的分摊方法下,其每期分摊的成本费用额不同,对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产生的影响也不同。(一)在盈利年度,应选择能使成本费用尽快得到分摊的分摊方法,对低值易耗品的价值摊销应选择一次摊销法。其目的是使成本费用的抵税作用尽快发挥,推迟利润的实现,从而推迟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二在亏损年度,分摊方法的选择应充分考虑亏损的税前弥补程度。此时对低值易耗品的价值摊销应选择分期摊销或五五摊销。在其亏损额预计不能在未来年度里得到税前弥补的年度,应选择能使成本费用尽可能地摊入亏损、能全部得到税前弥补或盈利的年度,从而使成本费用的抵税作用得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