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申请的若干规定
(2013年3月27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第一条为营造良好的学术探索氛围,激发研究生的创新意识,鼓励研究生在科学、技术和工程等方面取得创新成果,提高博士和硕士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程序,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博士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达到以下基本条件之一,方可提出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一)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过与博士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并需达到以下要求:1.理、工、医(除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外)学科的博士学位申请者,至少有1篇学术论文全文在国际知名学术刊物上发表并被SCI收录,或2篇学术论文全文被SCIEIIM收录(其中至少1篇在国际期刊或高水平国际会议上发表);2.管理、经济、人文类学科的博士学位申请者,至少有1篇学术论文全文在国际知名学术刊物上发表并被SCISSCIAHCI收录,或2篇学术论文全文被SCIEIIM收录(其中至少1篇为英文文章),或1篇英文论文全文被SCIEIIM收录及2篇学术论文全文发表在CSSCI源期刊上,或3篇学术论文全文发表在CSSCI源期刊上;
f3.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博士学位申请者,至少有1篇学术论文在国际知名学术刊物上发表,或有1篇学术论文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和1篇英文期刊论文或高水平国际会议论文。(二)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在全英文期刊上发表过与博士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并取得下述重要科研成果之一:1.获得与博士论文密切相关的科研成果或发明专利,且符合以下要求:至少获省部级二等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国家级奖前3名、省部级奖前2名)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2项(本人排名前2名);2.从事国家重大项目、专项工程的重大实验、系统设计或专门设备研究的博士研究生,需要有独立完成且具有创新性的研究内容,主要研究成果已通过省部级正式鉴定或验收,并得到相应的应用,且学位论文的研究内容是该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博士生本人申请,经导师同意,所在学院组织专家组审核,专家组由至少3位具有博士生指导资格的人员(导师除外)组成。专家组出具的书面审核意见作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批送审的依据之一,同时还是答辩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是否建议授予学位,以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是否授予学位的依据之一。(三)博士学位论文成果为博士生在参与国家重大重点项目如国家973项目、863重大(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
f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