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财经大学2007级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至外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一、推荐条件推荐条件符合校发《中央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办法(修订)(校发2010138号)其中所列推荐条件的学生均具有推荐至》外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二、名额分配名额分配2011年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至外校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名额共18名,推荐类型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个有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院(研究院)可推荐学生数不超过3名。教务处开具推荐函以学院开具的推荐证明顺序为依据。三、推荐要求1凡具有我校推荐资格自愿联系推荐至外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不论接收成功与否,均不再具有推荐至我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包括直保、优干和支教)。2凡被外校确认接收为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生,如本人放弃此资格,就业时按二分回省处理。四、推荐程序推荐程序1具有以上资格的应届本科生到所在学院(研究院、中心)、教务处、学生处开具相关推荐证明材料,然后联系接收院校,接收院校主要限于“211工程”和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优先考虑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和复旦大学等国内名校。2学生到我校教务处主页(httpjwccufeeduc
)下载《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并按填表说明认真填写(A4纸)。学生所在院推荐意见和学校推荐意见应由所在院和教务处填写并盖章。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需登陆中央财经大学教务管理系统打印成绩单,并加盖教务处公章”(。《登记表》中所列推荐学校名称:中
f央财经大学;推荐学校代码:10034)3学生持填写完整并加盖学生所在院和教务处公章的《登记表》与接收学校联系,由接收学校在《登记表》上出具接收推免生单位意见和加盖接收推免生单位公章。4学生于10月13日上午11:00前将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单位出具同意接收意见并盖有公章的《登记表》原件交教务处(实验楼西侧102室),我处按照学生提交时间顺序确认外推名单。如在截止时间前交《登记表》未满18人,则按学生提交接收函原件交至教务处的时间顺序确认其余名额。接收函需由接收单位研究生院(处、部)或接收学院(系、所)开具。5研究生部于10月13日以后的工作日上报推荐免试名单至北京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由其在《登记表》上进行盖章确认,确认后将《登记表》返还给学生。学生则按照接收单位要求寄送本表等材料至接收单位。6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