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因近期发现有些员工,在饭堂就餐时私自将米饭打包回家和浪费食物的现象,造成公司内部员工就餐饭菜不够,并严重影响到公司饭堂的管理。现为了完善公司员工餐厅管理及杜绝浪费食物,特作以下规定:一、未经行政人事部许可,不可带外部人员在公司饭堂用餐。二、员工就餐需佩带厂证及刷卡,凡一人带多个厂证,打多份饭菜的,食堂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打饭菜。三、用餐人员应自觉遵守用餐秩序,按先后顺序排队,不得拥挤、插队。四、用餐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用餐,不得提前或推迟。
五、用餐人员,需爱惜公司的餐具,严禁将饭堂的餐具,带出饭堂。
六、用餐人员要养成勤俭的习惯,盛饭时,请按自所需,酌量盛饭,严禁浪费食物及将饭菜带出饭堂。
七、讲究卫生,残食剩喳不准乱丢乱倒,应倒入指定地点。八、员工对餐厅工作人员如有意见或建议,不得与其发生冲突,
可直接向部门主管或行政人事部汇报。九、对违反以上规定的,饭堂工作人员、保安和行政人员可以给
予其口头警告,情节严重者,屡教不改者,可报行政人事部,给予相应的处分。
f以上规定由2014年12月23日起实施。请各位员工自觉遵守。特此通告
行政人事部2014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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