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为构建企业的品牌形象,培养企业的未来接班人,全面推行人才培养计划,形成具有战斗力的人才梯队,为公司规模化发展做好准备,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本办法适用于全公司实习生的接收和管理。第三条:实习生的界定和条件1、实习生应符合以下条件:(1)国家正规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在校生;(2)身体健康(须提供近三个月的体检报告);(3)专业符合或接近用人部门实际需求;(4)实习期在连续两个月以上;2、由用人部门申请,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进行校园招聘网络招聘;第四条:职责分工(一)用人部门职责1、书面申报实习生需求,并报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核;2、实习生的培养与日常管理。(二)人力资源部职责1、审核用人部门的实习生需求申请,并报总经理审批同意;2、实习生实习补贴的标准确定、审核、发放;3、实习生月度绩效考核的组织与安排。第五条:实习生的招聘1、用人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并注明需求的实习生类
f型、人数等,交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核;
2、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核需求表后,报总经理审批。
3、总经理审批后,人力资源部主导到相关院校进行校园招聘,或者展开网络招聘,用人部门负责人协助进行面试。
第六条:录用实施
1、实习生通过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负责人面试合格后办理实习手续。根据用人部门的实际需求,安排至相应岗位实习。待实习结束后,结合实习部门负责人的实习考核结果,择优录用为公司员工。
2、实习生须按公司规定提交学校学历证明(或学生证)、体检表(近三个月的体检报告)及身份证。
3、人力资源部为实习生办理实习手续。
第七条:实习生的管理
1、考勤管理:
实习生的考勤参照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执行,作为发放实习补贴的依据。
2、实习工作规范
(1)实习生需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岗位工作职责;
(2)实习生应该服从用人部门的工作安排,按照工作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分配的实习工作任务。
(3)实习生应该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未经允许,不得将接触到的公司内部信息、资料向外泄露。
3、实习生考核
实习生实习满3个月后,用人部门需对实习生就学习表现、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三方面每月进行考核评价,见《储备干部绩效考核表》。若发现考核不合格,用人部门可提出提前终止实习的建议,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终止实习。
4、实习结束
实习期满(拿到国家颁发的毕业证后),进入双向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