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技术科管理制度(暂行)
生产技术科作为公司安全生产职能科室,要以身作则,充分发挥自身的业务能力及应有的作用,为了响应公司对车间、科室劳动纪律的管理要求,特制定生产技术科内部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一、本劳动纪律适用于全体生产技术科人员。二、严格考勤管理,考勤记载必须真实、准确,严禁弄虚作假,否则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三、科员、实习生、工人岗上班必须按规定于每天800在生技科签到,外出办理公司业务不能签到的,必须打电话说明情况;无故不签到或未说明情况者,当天按旷班处理。四、科员、实习生、工人岗请假,必须经科室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同意签批,然后报副总经理审批,主持工作的负责人不在单位时,请假人员必须打电话说明情况,由另一科室负责人签批,然后报副总经理审批。请假时,以审批领导签字的请假条为准,并签字盖章,生效后交考勤员存档,以便月底考核。否则对责任人处以50元罚款,并按旷班处理。五、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早上、中午、下午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科室任何人员外出办理业务,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凡迟到、早退的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处以20元罚款。六、上班时间严禁串岗、闲聊、离岗、带小孩、上网聊天、玩游戏、网上看电影、听音乐、看电视、炒股票、打牌、织毛衣等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处以不低于罚款20元,当天不计考勤。
f七、及时、按时完成领导或科室交办的工作任务,按规定执行公司的各项卫生、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深入现场,加强学习,及时掌握、了解、监督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否则,每出现一次对责任人处以不低于罚款20元,当天不计考勤。八、按时参加各项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集体活动,如有事确需请假的,必须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未经批准不参加活动的,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处以20元罚款,当天作旷工处理。九、违反劳动纪律的责任人必须当天将罚款交到考勤员处,并登记备案,对于当天拒不接受处理的,报工资科、财务科月底从工资中双倍扣除,并通报给公司处理。十、本劳动纪律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生产技术科2012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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