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2012)第096号
工装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形象,确保产品的安全性,保障员工的劳动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服的发放工作服、工作靴、围裙、套袖的发放对象是:在公司上班满一个月的,而且继
续在公司上班的员工,每人两套工作服,一双工作靴。二、工作服的更换1、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每人补发1套工作服(成色可以是全新的或者
是半新以上的,但必须上交1套本部门旧工作服),依此类推。2、确因工作原因、特殊岗位如脱毛机、蜡池操作工等弄脏弄破了工作服及工
作靴的,由班长提出申请,经上级主管审批后,可免费更换新的工作服、工作靴(成色可以是全新的或者是半新以上的,但原破的工作服和工作靴必须交回库房)。
三、工作服的使用、保管、保证金的返还1、工作服要勤洗勤换、工作靴要勤擦洗,工作靴注意防止刺穿和划破。严禁穿工作服、工作靴出车间和上洗手间,违者一次向公益基金会捐赠10元。2、工作服、工作靴请各自在不显眼的地方做上标记,自行保管,如有丢失,公司概不负责(丢失后自己到公司财务交款购买)。3、对新进(工作不满7日的)员工工作服的发放,只要仓库有旧工装,所属车间主任或班长要先领旧工装,工作满7日后方可到仓库换领新工装。如新进员工工作不满7日私自离职并带走工作服的,如其工资不抵工装款时,由其责任人承担工作服费用。第一责任人为班长,第二责任人为车间主任,第三责任人为部门负责人,工作服出库单上无以上责任人之一签字的,由仓库保管承担丢失工作服款。4、从领到本部门工作服之日起开始计算,连续工作未满6个月的员工离职的(由人事中心核准),工装公司不予有偿回收,工装款不予返还,工装可以无偿上交公司或自行处理。5、员工在公司正常调动的,原部门所发的工装按正常手续办理上交入库,原部门的工装保证金在其当月的工资中如数返还,其在新部门的工装管理办法按上述第三项中第3、4款执行。6、员工离职时,须将工作服、工作靴洗净、晾干后交回库房,保管员收到工装后在《移交清单》签字确认,并注明其领取工作服、工作靴的时间、数量。公司依此将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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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工作服保证金在本人当月工资中如数返还。7、工作服、工作靴实行逐人登记建帐制度。8、工作服的正常使用年限为一年。四、本办法所指员工为屠宰生产中心和熟制品生产中心员工,其他部门人员工装管
理办法可参照本规定执行。五、对违反以上规定之一者,向公益基金会捐赠50元。六、各部门对违规违章员工开具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