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不准、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不正确的
f8防爆电气存在失爆现象的
9采掘部署不合理的
10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未按规定测定煤层瓦斯基本参数的。
第六条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实行分级考核定级。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实行分级初审,省、市、县级煤矿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应急管理厅、市级应急管理局、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以下简称省厅、市局、县局依据《评分方法》对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的煤矿组织资料审查和现场考核,形成《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报告》及考核等级建议意见。
省厅、市局、县局可通过政府购买技术服务方式、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承担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现场考核初审、复查、抽查工作任务,负责形成《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初审、复查、抽查报告》。
申报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煤矿由省厅组织初审,初审合格资料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考核定级。
f申报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煤矿由市局组织初审,初审合格资料报省厅组织考核定级。
申报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煤矿由县局组织初审,初审合格资料报市局组织考核定级。
国有重点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必须达二级及以上。
第七条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按照企业自评申报、初审、考核、公示、公告的程序进行,省厅、市局、县局原则上应在收到煤矿企业申请后的6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定级。煤矿企业和省厅、市局、县局应通过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完成申报、初审、考核、公示、公告等各环节工作。未按照规定的程序和信息化方式开展考核定级等工作的,不予公告确认。
一自评申报。煤矿对照《评分方法》全面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填写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申报表,依拟申报的等级自行或由隶属的煤矿企业向负责初审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f二初审。负责初审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收到企业申请后,应及时进行材料审查和现场检查,经初审检查合格、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合格后上报负责考核定级的部门。
三考核。考核定级部门在收到经初审合格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申请后,应及时组织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对申报煤矿按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现场复核。
对自评材料弄虚作假的煤矿,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应取消其申报安全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