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服务费用车位实行收费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另做安排。第五条代收代缴收费服务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乙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增加业主费用。第六条为了加强小区管理活跃小区文化活动,物业按年总收入3提取管理费,由业委会支配。第七条物业管理期限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2018年元月1日起到年2019年12月31日止。第八条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权利义务:(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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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监督乙方对共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3)、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以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4)、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每年一次考核评定,协助乙方完成规定的目标和指标。(5)、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的法规、规章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拖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6)、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7)、制定本小区业主公约,并向业主作好宣传、教育工作。(8)、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权利义务(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陵川县怡枫苑物业服务标准附后);(3)、根据住宅区大修、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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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方审议通过后,从共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的监督,每年向全体业主公
示一次管理费收支账目。(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
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7)、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8)、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物业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情形进行处理;
(9)、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0)、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