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是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和发展。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借鉴以往开展创建文明工地和安全达标活动经验的基础上,督促施工企业在各环节、各岗位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使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真正落到实处,提升
f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水平。各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开展。(二)制定激励政策,实施奖优罚劣。各单位、各部门要研究制定一些激励政策,引导和鼓励企业积极开展此项工作。对工作扎实,提前或按时实现达标目标的企业和施工现场要给予表彰。对工作落后、不认真开展活动的企业和施工现场要实施一定的制约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其市场活动。要充分利用网络等媒体,定期公布达标企业(施工现场)和不达标企业(施工现场)名单。区建设局将把施工企业资质升级、优胜企业评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选等方面与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结合起来,今后,凡不能达标的企业和施工现场,在企业资质升级初审时,不予受理,也不得参加各类优胜企业及安全生产文明标准化工地的评选。(三)树立典型,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工作进度情况,适时树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样板企业和样板工地,树立一批标准化“示范工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路作用,通过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带动全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全面开展。(四)加强沟通,及时上报信息。各单位、施工企业要将本区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方案及2008年前
f达标企业(施工现场)的名单在9月15日前上报区建设局建设科,联系人:金良,联系电话:86781339。今后,各单位、施工企业要将开展此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定期上报,区建设局将把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有关要求列入今后几年对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及综合考评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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