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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教育局文件
宿教职称发2009004号
关于做好2009年宿迁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职称办,宿迁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湖滨新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市直各中小学:
根据市职称办《2009年宿迁市职称工作要点》精神,我市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会均要在9月底前召开。为做好2009年全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今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仍按省职称办《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03〕9号)执行,不得随意降低评审条件。1关于职称计算机:按有关规定执行。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免试职称计算机。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在同一级别内长期有效。2关于农村工作经历:在县城(含县城)以上单位工作的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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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学教师,晋升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原则上要有在农村学校任教(含到农村支教)一年以上的经历。
3关于普通话:申报人员必须取得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水平,语文、幼教学科申报人员必须取得二级甲等以上普通话水平。满五十周岁的不作要求。
4关于课时量及班主任工作要求:在任期内,必须完成规定的周教学课时量和班主任工作量。
5关于继续教育:申报人员必须修完规定的继续教育公共必修课和专业知识课学时。
本年度申报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涉及到的学历、资历、业绩等材料均截止到2008年12月31日。
二、时间安排6月底前,制定下发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文件。7月,各县区及有关学校制定职称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和申报材料的整理、预审工作。7月31日举行全市中级职称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考试。8月1-15日,市教育局审核接收全市中高及市直中级职称材料。8月底组织全市中高申报人员面试。9月底前召开全市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称评审会。三、申报程序及要求1个人对照条件,自主提出申报。要认真、如实准备材料,填写有关表格。2学校要高度负责,认真做好审核和推荐工作。应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有57名成员的考核推荐小组。考核推荐小组要对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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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人员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班主任工作情况、工作业绩及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逐页审核申报人填写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实事求是地签署意见。要审核申报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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