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工程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1、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在工程开工前要与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书”;与劳务分包及专业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等。2、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规程、规定、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总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识统一规定、安全资料统一标准等。制定项目经理部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3、建立项目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配备本工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合理使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4、合法使用劳务队伍,按规定办理劳务用工手续,不得使用零散工。施工前要对所有作业人员与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考核,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保证施工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办理意外伤害保险。5、施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冬雨季施工方案、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和专家组论证方案,并按规定履行审查审批手续,经总公司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落实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防护、模板工程、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临电设施、中小型机械设备等验收工作。6、负责组织本工程定期(项目部周检)与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排除。对各级部门安全生产检查中提出的安全隐患按期整改,并按期将“整改记录”按要求报送。7、贯彻落实当地政府和行业部门与总公司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标准与规定。落实与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中的相关责任。8、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伤亡事故,必须做到立即抢救伤员与保护现场和防止事故扩大,及时向分公司经理报告事故情况,配合各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不得瞒报、慌报、漏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9、施工现场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违反本责任制的,各级有关部门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项目经理(签字)项目经理(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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