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使设备有效地为生产服务,对于设备在运行中的正常磨损必须及时给予补偿,做到预防为主、维护和检修并重,定时维护保养,按计划组织检修,以恢复设备的技术性能和效率。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单位的设备设施的检修工作。第三章设备检修的组织方式及计划管理第三条实行科学检修,认真执行检修技术规程。工程部门必须严格控制大修理资金的使用,制定合理的检修定额,提高检修技术水平,延长设备使用周期。第四条设备检修分大修、系统(装置)停机大检修、计划性检修和故障临时性维修。大修理费用(系统(装置)停机大检修)由大修理资金支付,其他检修费用一般由生产费用支付。第五条根据检修间隔期及设备检查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编制出设备大修、计划性检修计划,设备检修计划与生产计划同时制定,同时下达,同时检查考核。大修理项目要办理检修任务书。第六条设备检修计划由部门编制,部门主任组织平衡,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下达。检修计划提出时,应同时提出备品配件、材料、工器具计划。年度计划在年检前2个月提出;季度计划在季前1个月提出;月计划在月前15天提出。第七条系统(装置)停机大检修要做到:(一)由分管设备的运营经理主持大检修计划及落实工作。(二)在大检修前要成立专门小组,指定详细的检修进度,搞好检修项目的落实,物资准备,工作准备,人员准备和开、停车置换方案的拟订等工作。(三)大检修中必须严格质量检查并做好检修竣工验收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检修任务。检修完后,应进行总结。(四)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工作,防止发生事故。第八条严格认真执行设备检修计划,若确实需要调整,必须办理批准手续。设备计划性检修计划调整由工程部批准;大修计划的调整,每年六月份由工程部组织进行,并报公司批准。
f第九条结合设备大检修、计划性检修实现技术革新的(如改变结构、使用新材料配件),应由部门向工程部提出报告并附图纸说明,批准后方可执行。重大革新由工程部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十条设备大修需要有大修方案,具体方案由检修实施单位提出,工程部核准。复杂工程,需要绘制网络图。大修方案包括:检查内容、质量要求、工程进度、劳动力、备品配件、材料、特殊工器具需用量、试车验收规程、安全措施等。设备的大修方案确定后,有关部门要做好材料、备品配件的供应和劳动力的准备工作。
第十一条工作单位在检修前按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