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随意在现场卸货。
第四条包装要求1、产品外包装为纸箱包装,包装方法符合包装检验标准的要求,印力士达照明LOGO;封口透明胶为无标识胶带。2、产品应加贴甲方标识标签,在产品的任何地方不能出现供应商的标识或字样。3、包装箱标明的数量、型号、与实物相符,标识应明显,易于甲方识别的产品编号、产品名称、产品状态等应标示清楚并书写公正规范。
第五条模具使用权及技术服务1、甲乙双方约定凡甲方定制模具,乙方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甲方模具对外加工或外借或在外加工,更不得将由甲方模具加工的产品进行销售,无偿赠送等。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数量进行加工。2、甲方指定模具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可随时取走归属甲方的定制模具,乙方不得阻拦。乙方的使用权建立在甲方书面要求订货的前提上。3、乙方负责提供产品售后服务,定期对甲方进行技术指导。乙方负责对甲方进行技术指导和解答技术问题。
第六条货品价款支付1、合同签订后,2、发票的开出者必须是乙方本身,发票上须注明产品名称和型号、数量等信息,乙方开户行、账号、增值税税号等信息须与相应订单或合同中甲方提供信息相一致,若要修改须获得甲方同意。3、双方同意使用现金付款、银行承兑汇票付款,乙方确认以如下账户接收货款。开户名称:开户行:帐号:
第七条验收1、乙方所供的所有货物的最终验收地点为甲方项目现场;交货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但不限于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送货单等资料。2、双方特别明确,如货品质量仅从外观无法判断、需在使用中检验是否达到验收标准的,已签字的送货单仅代表甲方认可接收货品的数量,不代表甲方认可接收货品的质量,不作为验收合格证明,不代表甲方放弃对接收货品质量瑕疵的异议权。
第八条保密条款1.保密信息指甲方依据本条设定的条件,以书面、口头或电子文件的形式提供给乙方的任何信息或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产品价格、专有技术、专利技术、研究成果、客户信息、财务数据以及其它技术和商业信息。2.乙方在甲乙双方合作期间,接收甲方保密信息相关的资料应采取足够的保密措施,保护甲方的保密信息,不将甲方的保密信息向任何第三人公开,也不得以其他方式让无权接触信息的单位或个人接触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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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材料采购订单2017版
3.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保密信息属甲方的专有财产,乙方应妥善保存,不得外泄。4.若乙方确实需要向第三方披露甲方的保密信息,则必须事先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