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图
医疗纠纷发生
纠纷发生在科室
患方直接投诉到医院通知医政科但不介入医政科接待,了解患方诉求,登记备案,与患方进行初步沟通
科内相关负责人主动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纠纷妥善解决
经科主任解释沟通无效或可能存在医疗损害的,科内讨论并初步确定责任人
科主任组织科内讨论,总结教训,提高工作质量
及时上报医政科,当事医务人员或科主任写出相关书面材料
医政科通知科主任参与沟通解释工作,当事医务人员或科主任写出相关书面材料
上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医政科必要时通知安保部门介入,或请求当地派出所干预,患方出现七种行为(见备注)时,可拨打110报警
医政科进行调查核实,拿出初步处理意见
不能即刻解决的,报医疗纠纷处理工作小组
纠纷妥善解决
医政科按照工作小组意见、建议和工作指导,同时汇报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形成最终处理决定(备案)
科室上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患方不满意医院的处理决定
医患双方妥善协商解决
医政科告知患者医疗纠纷处理的四条途径(见备注)最终解决
科室总结、整改、上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备注:1、医疗纠纷处理四条途径:医患双方协商;上级行政部门调解;第三方人民调解委调解;司法解决。对患方索赔一万元以上的医疗纠纷,公立医疗机构不得自行与患方协商解决。2、患方出现以下7种行为时,可拨打110报警:①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私拉横幅、违规停尸、聚众滋事、围堵大门或重要入口影响人员正常进出的;②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的;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的;④侮辱、威胁、恐吓、殴打、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⑤在医疗机构内故意毁损或者盗窃、抢夺公私财物的;⑥倒卖医疗机构挂号凭证的;⑦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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