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武阳拍卖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规、规章,使本公司业务经营及合同管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树立信用企业形象,根据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一、公司成立合同管理小组,由业务部经理、财务负责人、档案管理员组成,董事长任组长。合同管理小组具体负责本公司各类合同及合同履行条款的审核、监督,是公司最高合同管理和决策机构;负责对合同文本的登记、资料入档、保管。二、加强合同法知识的学习培训,公司每周末下午组织检查合同执行情况,结合实际学习合同法规及相关知识,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法制意识。三、依法订立合同。1、订立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企业对外经济往来、劳动等合同的签约率做到100。2、订立合同的程序:根据委托方意向先由业务员收集资料,经业务部经理审核转董事长审批后正式签订。每份委托拍卖合同或招投标合同在50万元以上的由业务部会同财务部、合同管理小组共同审核后转董事长审批签订。劳动合同由公司办公室审核转董事长签订。
1
f3、使用合同文本,严格执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按委托人、拍卖人、竞买人格式补充执行4、具体经办人及合同管理小组审核不严或工作疏漏,未按上述二、三款规定执行,出现合同主体、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而签订的合同无效及不合理的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失,由具体经办人、合同管理小组负责,公司视情节报董事会作出处罚。四、公司的履行。1、合同履行实行责任人负责制,每项业务的具体经办人员为该业务合同履行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应全面掌握相关合同的条款,主动履行或提请公司业务经理及相关人员按期履行业务。2、因第一责任人过失,造成公司不能依约履行义务或其它合同当事人不按期提请公司经理及有关人员按期履约而损坏公司利益和信誉的,公司视情节轻重及造成的后果酌情作出处罚。3、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第一责任人对自己责任范围内的合同履行情况及时报专管员,专管员每周向合同管理小组汇报一次,并将管理小组意见转告相关人员。合同管理小组每月底对全公司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促进本公司签订合同的全面履行。五、合同正式签订后,合同文本随同相关资料统计交专职管理员登记,建立台帐,分类归档,按档案管理的有关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