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召集,并将例会内容、时间、地点提前通知与会人员。2、与会人员应有本特种设备单位安全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和本单位各下属机构安全管理负责人参加。根据会议内容,也可安排其他人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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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例会内容:传达贯彻上级指示和有关会议精神,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宣传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政策和重要措施、方案,总结安全管理工作,布置有关专项活动,讨论商定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等,研究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其他事项。4、与会人员应当准备好相关材料,准时参加。因故不能参加者,应事先办好请假手续,并委托其他人员参加。5、与会人员应根据会议议程汇报有关工作内容,并积极参与讨论、研究,提出建议等。6、与会人员会后应及时将例会会议精神传达到有关人员,并组织贯彻落实。有关情况及时向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汇报。7、除正常的例会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可视工作需要临时召集会议。
四、特种设备采购验收管理制度
1、采购特种设备应当选购取得相应制造许可的单位生产的特种设备或部件、安全附件、压力管道元件。不得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特种设备。2、设备到货后,设备部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查验设备出厂设计文件、质量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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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监督检验证书、附件质量证明等相关资料,并对实物进行检查。3、采购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使用的部件、安全附件和压力管道元件,须妥善保管,做到标识清晰,质量证明文件齐全,确保安全质量的可追溯性。4、采购旧特种设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具有原使用单位的注销登记证明;(2)具有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3)经定期检验合格。5、发现设备或部件、安全附件、压力管道元件相关资料不齐全的,不予验收,相关问题应及时联系相关制造单位予以解决。6、使用气瓶应对瓶装气体供方进行评价,应选用取得相应气瓶充装许可证单位充装的气体。气体到货后应当对气瓶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有关充装、警示、检验等标识齐全有效后方可使用。
五、特种设备安装维修管理制度
1、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应当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不得委托无资格单位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应经过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2、应制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计划,经企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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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管负责人批准,与有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