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所得税
一、合伙企业综述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
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这主要是根据合伙人承担的法律责任来区分的,由2人以上普通合伙人组成的是普通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的是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必须至少有1名普通合伙人和1名有限合伙人。现在国内的合伙企业大多是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但是是流转税和附加税费的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年所得适用于“先分后税“的原则由各合伙人根据分的的所得自行申报纳税,其中:法人合伙人回注册地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所在地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的规定详见问题答复。二、合伙人的法律责任综述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分为普通合伙人(即日常说的“GP”)和有限合伙人(即日常说的“LP”),其中普通合伙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类似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限合伙企业以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企业,两者若作为有限合伙人,则都是根据其对合伙企业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连带责任;两者若作为普通合伙人,则自然人普通合伙人是以其全部的个人财产对合伙企业承担连带责任,法人普通合伙人以其公司的全部资产对合伙企业承担连带责任。三、合伙企业所得税缴纳
在第一点中简单提到合伙企业自身不具有法人资格,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故其不
f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由其合伙人作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合伙人根据其是法人还是自然人来决定缴纳企业所得税还是个人所得税,其中:法人合伙人回其注册地自行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自然人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注册地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现行法规规定(具体规定参加下文),合伙企业是以每个合伙人作为纳税义务人,按照“先分后税”的原则合伙人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
对于法人合伙人,由于合伙企业根据年收益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并未实际分配,法人合伙人未取得分红金额,合伙企业也未作出分红决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具备确认投资收益的实现条件,故现行法人合伙人均在合伙企业实际作出分红决议时确认投资收益、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