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或者可能发
f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及时报告公主岭市应急联动中心;(3)按照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组建和管理应急处置队伍、
专家队伍,组织开展应急处置队伍的训练和演练;(4)按规定配备、管理、使用应急处置的专业设备、器材、
车辆、通信工具等装备、物资和经费,保持应急处置装备、物资的完好,确保应急通信的畅通;
(5)根据应急联动中心指令,按照职责分工和应急联动处置预案的要求,迅速指挥、调度本单位应急处置队伍、专家队伍和资源,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快速高效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过程中,应及时向应急联动中心反馈处置情况和有关信息。
(6)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资源的交流与共享,为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基础材料、数据、情况及其他有关信息;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其他工作发生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由应急联动中心向市政府汇报,市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应急联动处置工作终止后,有关联动单位应当及时向应急联动中心报告处置情况和有关信息。应急联动中心汇总后,按照规定报告上级政府和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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