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层分段进行,应合理确定分层开挖的深度(个井室及管道埋深按设计图纸进行)。
4、管道沟槽两侧临时堆土不得影响建筑物、各种管线和其他设施的安全。5、开挖沟槽发现已建的地下各类设施或文物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并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处理。沟槽施工地下管线的保护,以明确地下设施的基本位置,必要时先开挖探明,以探明准确位置,利于施工,并保证各种预埋管线的安全,施工过程中,对暴露的管线采用支撑保护措施。6、沟槽开挖时宜不扰动天然地基或地基处理符合设计要求;开挖土方时,槽底高程偏差应为±20mm。7、人工挖土,操作人员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横向间距不小于5m,纵向间距不小于3m;堆土要在1m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m。土方开挖必须自上而下顺序放坡进行,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8、挖掘机开挖挖至槽底标高10cm左右,预留槽底土不挖,后由人工清除,修整槽底。人工清槽,认真检查槽底土壤有无扰动情况,如有扰动应做特殊处理。9、挖掘机挖土,工作位置必须平坦稳固,车身方向应与挖掘工作面延伸方向一致。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挖掘机工作范围内不得有人进行其他工作;多台机械开挖,挖掘机间距大于10米。向汽车上装土应在车子停稳定后进行。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严禁铲斗从运土车的驾驶室顶上越过。向运土车辆卸土时,应降低铲斗高度,防止偏载或砸坏车厢。10、机械在坡边、沟槽边作业时,应与边缘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使轮胎履带压在坚实的地面上,并随时观察边坡的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保证安全;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坍方翻车。11、机械在危险地段作业时,必须设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应设专人站在操作人员能看清的地方指挥,驾机人员必须且只能接受指挥人员发出的规定信号,但对于任何人发出的立即停止信号均应执行。12、挖掘机开挖挖至槽底标高10cm左右,预留槽底土不挖,后由人工清除,修整槽底。人工清槽,认真检查槽底土壤有无扰动情况,如有扰动应做特殊处理。13、电缆两侧1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14、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引起地面堆载超荷引起土体位移。15、沟槽支撑应符合以下要求:1沟槽支撑应根据沟槽的土质、地下水位、开槽断面(超过15m)、荷载情况确定,支撑材料可选用钢材、木材或钢材木材混合使用。2撑板支撑采用木材时,撑板厚度不宜小于50mm长度不宜大于4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