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1总则
11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是润丰地产集团规范公司经营行为,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司良好的经营管理秩序的重要举措,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循集团规定。
12为保证集团经营活动的有序和有效,所有对外合同及相关文件必须按规定进行分级审批管理。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其授权范围内开展对外谈判、审批合同和签订合同,任何违反授权范围的审批、签发、签订的合同均是无效的,责任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13集团及其所属公司,在对外签订合同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31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法规;132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133不能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134必须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135不违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136禁止施工合同未正式签署即先行施工;137工程类合同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尽可能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合作方;13810万元以上的业务必须通过招标程序定标或直接委托申请审批后才能签订合同。14各级公司必须对已签订的合同进行连续的监控。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变更、合同履约评估等,均应按集团规定要求进行操作。15适用范围:本节合同管理规定适用于工程承包合同、货物采购合同、工程技术服务合同。本规定不适用于:房屋销售合同、用地合作或转让协议、商铺销售或租赁合同或协议及物业管理协议,这些协议按特定的程序申报。
2合同办理21合同起草211凡发生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业务事项应事先签订合同,由业务经办部门负责起草书面合同文本。212应确保合同的内容完整、表述准确,经律师审核后,按制度规定履行审
f批会签流程。213集团所属公司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工作流程
及有效签发人。22合同谈判221工程和材料设备类合同谈判应由合同预算部负责组织,相关业务部门配
合。设计类合同由总工办负责组织,相关业务部门配合。营销(策划)类合同由营销部负责组织,相关业务部门配合。经招标确定合作方的合同谈判,应由原招标经办部门负责。
222所有经济合同的谈判,至少有两个部门的两名经办人员参与谈判。3合同签订
工程类、材料设备类、监理及造价咨询合同由集团所属公司合同预算部负责办理,设计类合同由集团所属公司总工办负责办理,营销类合同由集团所属公司营销(策划)部负责办理。合同经办人员应整理招标过程中形成的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人对询标问卷的答复、商务谈判纪要、备忘录等),并草拟合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