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和能力。所有的特殊工种、特种设备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2加强依法行政工作。一是推进安监执法人员专业化、法制化水平。2016年,实现所有安监人员全部获得安全生产执法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治工作,对所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按每年一遍全覆盖要求,制订学法计划加以落实,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完善行政执法、事故调查处理程序性制订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规,制
f订详细的指导规则,规范我区事故调查处理及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工作。就安监部门目前的2项行政许可及8项非许可性审批进行调研,2016年形成进一步的规范化运行程式,并于2017年全面实施。3普及监管层面法制工作。在全区行政、事业机关单位普及安全生产法制宣传、学习、贯彻工作,重点突出企业项目新建、改扩建等的安全生产要求,平时安全监管常识等,着力提高“一岗双责”落实质量。全面清理、废除影响和阻碍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相关规定,并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三)强化基础建设,消除企业安全生产“先天不足”问题。1全面落实“三同时”管理。严格按《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与区发改委对接,落实对所有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审查。对“十二五”之前的项目,落实安全生产(包括“三同时”)现状评价工作,把工作重点放在不符合项的整改上,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设施符合要求。2加强企业制度建设。按《安全生产法》有关条款及《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推进各企业、特别是重点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按每年25的进度,至2019年,完成全区所有企业的普查及制度建设。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订安
f全生产规章制度、培训计划、应急预案工作,确保所制订的制订符合企业实际,方便职工执行。3推进“标准化”创建。常态化落实规模以上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逐步推进小微企业标准化评审工作。2017年,规模以上企业100通过三级标准化,争取10以上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化;60以上小微企业(500万以上)通过标准化评审。2019年,80以上小微企业(500万以上)通过标准化评审,30以上其他企业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四)强化科技兴安,提高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1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建设与运用。常态化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企业自查自报、部门属地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