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示本
篇一: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BFXX0208(BF—XX—0208)合同编号: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二○○九年八月第一部分协议书(以下简称发包人)劳务作业
劳务作业发包人:
承包人:(以下简称承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1、工程名称:2、分包合同内容:本合同分包范围:本合同劳务作业内容:3、工程地点:建筑面积:4、合同价款总额元(人民币),大写元。
f5、分包工作期限开工日期:年日历天数为:天6、劳务作业人数:人。7、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2)中标通知书(如有);(3)投标书及其附件(如有);(4)专用条款;(5)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及工程量清单;(8)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总
发包人:(合同专用章)承包人:(合同专用章)地址:住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f9、发包人权利和义务: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劳务作业完成后,发包人自收到承包人依照约定提交的结算资料之日起28日内完成审核并书面答复承包人;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提交的结算资料。上款所述结算程序完成后,发包人应当自结算完成之日起28日内支付全部结算价款。合同价款的支付应当以银行转帐的形式办理。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承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随时对承包人实施的劳务作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对存在的质量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及时签认劳务作业变更洽商及确认承包人停工、窝工损失。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制定安全防护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