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负责监督检查并考核出口计划的执
行情况。
2
合同签订
21一般产品出口由国际事业公司统一对外报价和谈判。
国际事业公司与分(子)公司签订出口产品购销合
同或出口代理协议,与客户签订出口销售合同。合
同签订人按规定权限签署合同。
对于代理出口业务,出口产品的质量、规格、价格、
数量、支付方式、交货期等主要条款,由分(子)
公司确认。
3
出口产品交付和出运
f31各分(子)公司按照出口产品购销合同或出口代理
协议,在约定的时间内组织好合格出口产品,并运
抵指定地点。
32国际事业公司出口部门组织对出口产品检验,安排
租船订舱,并按照规定办理与出口有关的手续。
4
出口收汇
41在采用信用证或托收结算方式的情况下,国际事业
公司按照信用证或出口销售合同的相关规定制作收
汇单据,财务部门及时将单据送达银行办理议付或
托收手续。
在采用汇付结算方式的情况下,国际事业公司出口
部门按出口销售合同相关规定制作相应的出口收汇
单据,并将全套单据通过安全途径及时送达客户。
42单据提交后,对于超过期限仍未收回的货款,如属国
际事业公司自营出口业务,由国际事业公司负责催
收,并承担相应责任;如属国际事业公司代理出口
业务,由国际事业公司催收,并按照双方签订的代
理协议分担责任。
5
核销退税
51对于国际事业公司自营出口业务,分(子)公司在交
付货物后,于1个月内将增值税发票送达国际事业
f公司。国际事业公司负责办理出口货物的外汇核销
手续和退税手续。
对于代理出口业务,国际事业公司财务部门须在报
关后2个月内办理完《代理出口证明》,并将相关
退税资料提交给分(子)公司,分(子)公司办理
出口的免(抵、退)税手续。
6
货款结算及账务处理
61对于自营出口业务,国际事业公司与分(子)公司
的货款结算按照协议,通过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内部转账结算。
对于代理出口业务,国际事业公司财务部门在收到
外汇款项后,按照双方的协议约定向分(子)公司
支付货款。
62国际事业公司与分(子)公司财务人员对相关原始凭
据审核后,按照股份公司内部会计制度进行账务处
理,会计凭证须由不相容岗位人员稽核。
63国际事业公司与分(子)公司财务部门至少每月核对
账务,发现差异,双方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做
好对账记录。
7
售后服务与客户管理
71对客户提出的投诉和索赔,由国际事业公司会同分
(子)公司及时处理,采取相应的措施,并按出口
f购销合同或出口代理协议落实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