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华学院书画协会章程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章:会员权利和义务第四章:协会活动第五章:协会规章制度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
总则
1
f第一条:安徽新华学院书法协会成立于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五日。是在院团委指导下,学生自发组织的文艺性社团。原名“安徽新华学院书法协会”,于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二日正式更名为“安徽新华学院书画协会”。第二条:宗旨:秉承“厚德、求真、博学、创新”的校训,为弘扬名族传统文化、传承书画艺术精华,以崇高的理想塑造学生;以高品味的文化陶冶学生;深入校园生活,团结校园书画爱好者,努力发展壮大我院书法和绘画队伍,激励书画爱好者在艺术的道路上不断追求和探索,培养书画特长生。同时,也为丰富大学校园生活。特成立安徽新华学院书画协会。第三条:会训:一门深入第四条:此章程目的:加强协会管理,规范协会的各项活动,保障会员的合法利益。让会员得以进一步的发展书法、绘画的才能,在书法绘画饭方面有一技之长。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根据本协会的发展情况,分为全体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第六条:全体成员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是其常设机构。第八条:理事会是社团常设机构,由会长团、办公室以及各部门部长组成。理事会开展和管理整个协会,协调格部门的日常活动,工作直接对全体成员大会负责。第八条:为了方便管理以及协会的正常运行,故将协会分为七个部门,但凡是书画协会的会员都有权力学习书法和绘画。
2
f第九条:会长团1全面主持协会工作,负责签发书画协会令。2代表书画协会参与各兄弟社团之间的交流和学习。3适时向有关领导老师汇报工作。4指导书法绘画知识交流。5负责协会重大活动的策划和开展。6协调各部门的关系和交流。7负责各大高校之间的交流学习。第十条:办公室1负责协会的财物保管和调动。2负责会议的组织及档案的管理,会员证的管理。3负责协会的重要的会务、活动及重要事项的安排和监督工作。4负责协会各项活动的总结记录。5负责监督协会的评分制度,签到情况;负责监督会长团及理事会各成员,工作结果直接在例会上提出。6负责协会物品的保管及购买。购买物品时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各部门相互配合。第十一条:书法部及绘画部负责培养与选拔书法绘画特长生,提高并监督成员的创作热情,以书法绘画的专业性为培养重点,部门
3
f日常活动由部长主持,工作直接向会长团汇报。第十二条:宣传部负责协会内部设计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