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措施和加快
施工进度。分包人应无条件的采取各种措施满足承包人要求。
如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
5日内仍不能满足承包人要求,承包人有权解除分包合同并要求分包人撤场。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要
求撤场的通知后应在
5日内无条件撤出分包工程施工场地,并妥善保护施工现场的
所有承包人财产和已完工程。分包人应承担因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122对于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搭建的临时设施,如承包人要求拆除,分包人应按承
包人要求拆除,并将施工场地清理干净直至令承包人满意。
13、违约责任
13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
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1311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1312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的;
1313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的;
1314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14、分包合同生效与终止
分包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分包工程竣工交付、双方签订分包工程保修合同、
承包人付清分包工程结算尾款后终止。
15、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副本
份,由承包
人、分包人各执份。
工程承包单位(盖章)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帐号:邮政编码:合同签定时间
劳务分包单位(盖章):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
开户银行帐号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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