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为加强我院药事管理工作规范全院用药的组织和管理,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的安全性、经济性、有效性避免和减少药物不良反应与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
二、范围适用于全院三、内容一)临床医师选用治疗药物的原则1、本着安全、有效、经济的指导原则针对患者的诊断结果因病施治,选择适宜的药物,采用适当的剂量与疗程,在适当的时间,通过适当的给药途径用于人体,达到有效预防、诊断和治疗的目的同时保护人体不受或少受与用药有关的损害2、在诊疗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和(或)《药典》所列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制定合理的用药方案,并根据病情变化、必要的指标和检验数据及时修订和完善原定的用药方案。更改、停用药物必须在病程上做出分析记录。执行用药方案时要密切观察疗效,上报药物不良反应;3、不得随意扩大药品说明书和(或《药典》规定的适应症范围、给药途径、规定用量等,超说明书用药严格按照我院《超说明书用药管理办法》执行4、制定用药方案时应根据药物作用特点,结合患者病情和药敏情况,强调用药个体化,同时考虑药物的成本与疗效比,用最少的药物达到预期的目的5、联合用药应从尽可能减少毒副作用、对解除患者的病情有相加或协同作用的角度,慎重考虑患者病情和药物毒、副作用的利弊中西药联用应分别以中医理论和西医理论为指导,充分考虑中西药物的主辅地位、药物剂量、给药时间、给药途径等因素力避违禁联用。没有循证医学依据及明确临床适应症的中药注射液严禁使用。6、抗菌药物的临床使用应当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根据我院制订的《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实施细则》、《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执行。7、对毒、副作用较大的药物,特别是对中枢神经的毒、副作用,对治疗剂量和中毒剂量较近的药物,应进行临床血药浓度监测,根据血药浓度监测的结果实施个体化给药方案。8、严格执行特殊药品管理制度,保证特殊药品的使用安全。9、对特殊群体(孕妇、哺乳期妇女、婴幼儿)的患者用毒性较大的药物同时可能危及胎儿或婴幼儿的安全时,对疾病与用药应慎重考虑二者的利害关系,并和患者家属签订用药协议10、对老年患者的用药应根据老年患者的各个器官情况合理选择药物,特别是对心脏、神经、肝、肾毒较大的药物应酌情应用或减少使用。
f11、严格按照我院处方、医嘱制度及药品调剂制度的要求开具、调配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