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墙施工分包合同
本分包合同由
总包方(甲方):
地址:
和
分包方:
地址:
在上海市签订。
鉴于
1、业主方
意图根据设计和建筑,完成本合同中规定的工程项目。
2、业主方
已雇佣甲方为总承包方
3、甲方同意雇佣乙方承担本项目的幕墙施工工程
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司法解释和政府
部门的规章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实际
情况,双方就本工程协商一致,特此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幕墙系列工程
2、工程地点:
3、建筑面积:
4、结构类型:
二、工程承包范围和承包方式
1、承包范围:铝塑板幕墙、玻璃幕墙、百叶窗、点式夹胶玻璃雨棚、干挂石材、
点式夹胶玻璃阳台(包括不锈钢焊接)、加工制作等的制作安装。
2、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包清工即包人工、包机械、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
施工、包税金、包保险的方式将该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
三、合同工期和施工组织设计
本合同中合同约定的工程的工期为:
1、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总工
1
f期为天。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施工组织设计”在本合同签定后的两天内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计划并报甲方批准,参加甲方组织的生产例会,并按甲方计划的进度要求按时或提前完成施工任务,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出改正措施,经甲方确认后执行,若因乙方原因达不到合同工期,每延误一天罚款10000元并承担业主方由此对甲方的罚款。但具体工期按项目实际安排周、月计划完成的不作罚款。3、因甲方原因未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未按约定时间提供图纸或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提供乙方所需周转材料,经甲方确认在24小时内予以解决,24小时解决不成工期可以顺延。4、工期时间的认定:乙方按甲方要求安排人员进行基础清理时间认定为开工时间。工程完工、各种材料清理完毕、各楼层清理干净并按甲方指定位置、按标化规定归堆后,由乙方提出主体结构书面验收申请,经甲方内部验收并确定乙方已完成承包范围的内容,且通过业主方、监理和有关部门验收后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时间为主体结构完工时间。四、质量标准及检验1、本工程的质量标准遵照甲方与业主上海陆家嘴联合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的《陆家嘴中央一期工程总承包合同》的质量要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