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整理考勤管理制度
工作时间规定1项目总监根据工程管理的特殊性,结合各工程具体情况,在确保工程监理优质完成的前提下,自行安排项目人员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可灵活调整;2连续工作后须保证休息时间;3项目总监(或其代表)进场后七天内制订作息时间计划;4作息时间计划必须经项目管理部审批;5每周上班时间不得少于6天。一周出勤计划6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根据工作计划制订本周轮休计划;7轮休计划尽量考虑在周六、周日安排轮休;8若周六、周日无法安排轮休,须根据工程进展集中安排休息;9轮休计划在每周一晨会制订。考勤抽查点10抽查点:考勤表、监理日志、晨会、巡视记录、监理资料、监理;11从抽查点核实考勤的真实性。监理日志抽查12日记填写是否连续;13日记内容是否与其它抽查点相符;14日记内容是否真实。晨会签到表抽查15项目总监(或其代表)组织晨会签到;16因值班轮休未签到,项目总监(或其代表)备注说明;17晨会签到表月底报项目管理部。监理资料抽查18项目管理部考核前查阅现场监理资料;
f19涉及考勤考核的监理资料;20监理函件;21监理工程师通知;22会议纪要;23其它资料。迟到、早退、旷工24上班迟于作息时间计划中上班时间为迟到;25下班早于作息时间计划中下班时间为早退;26旷工:1未经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准,监理人员离开工地现场;2未经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准,迟到、早退时间超过1小时;3未经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假不上班;4未向项目管理部按时销假;5未向项目管理部办理延假手续,不上班;6项目总监(或其代表)负责对迟到、早退、旷工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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