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这必然会导致教与学的脱离,却没有成效。比如,有教师教《孔雀东南飞》,教学设计为“开庭审判焦母”,设计为以下几个环节:1、开庭。2、法庭陈述,原告陈述理由,被告陈述申辩理由。3、法庭分调查和辩论几个阶段,一一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4、继续法庭辩论(有证人推翻证词的,有向司法人员行贿的,有指出对方作伪证的等等,逼真地进入了一个法庭现场)。5、陈述。6、休庭,合议庭合议,讨论裁决。7、宣布判决结果。面对这样一堂课,我们不禁思索,这还是一堂语文课吗?是学生对语文课的期待吗?是从学生的角度来进行教学设计从而培养他们的语文素养,提高他们的阅读能力的吗?脱离了语文本味,忽视了学生需要的语文课堂究竟还要走多久?尽管教学是教与学统一的过程,但是事实上,教师教的过程,学生未必在学,即使在学,很可能是被动地学,低效甚至无效地学。真正有效的教学不是简单地让学习者占有别人的知识,而是要建构自己的知识经验,形成自己的见解。因此,依靠教师单方面的积极性,不争取学生参与教学的主动性,是无论如何难以实现有效教学的。学生可以参与制定教学目标、选择教学方法、质疑解惑、与他人合作和教学评价等教学的全过程。这样从根本上改变长期以来教师向学生“奉送真理”的状况,把“发现真理”的主动权交给学生,最大限度地提高学生对教学活动的参与程度,从而做到如美国教育家杜威所言“使教育过程成为真正的师生共同参与的过程,成为真正合作的相互作用的过程”。有效的语文课堂是互动的,要打破传统的“教师独白”,走向师与生的“对话”,学生与文本的“对话”,学生与学生的“对话”,因而教师要根据具体的教学内容,选择恰当的教学方法,在这些对话中使学生的思维能力得到发展。要让学生自己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教师要善于捕捉有利于开展下一个内容教学的信息,或针对学生的问题灵活改变我们的教学设计,使我们的教学真正体现“以学生为本”的精神。二、学生活动的有效性
f现在课堂上呈现了较多的学生活动,我们要关注它的有效性。笔者主张:首先,让学生乐于活动,获得积极体验,这是提高有效性的前提。然后通过教师悉心指导,让学生善于活动,这是提高有效性的保证。最后,通过评价激励,让学生在活动中发展,这是提高有效性的落脚点。传统教学中我们比较忽视学生实践的、感性的、操作的活动,针对这一状况,新课程提出要赋予学生更多自主活动、实践活动、亲身体验的机会,以丰富学生的直接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