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转学(借读)手续办理程序及学籍管理说明(2010年春)
1、小学生转学(借读)手续办理程序:学生因家长工作异地调动、住房搬迁或其他原因,不能在原校学习的,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持相关证件,向转入地学校提出转学申请,领取《转学(借读)申请表》,转入学校签注接收意见,并经转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再到转出地学校和转出地教育行政部门签注转出意见,并办理转学手续。一年新招生也要填写《转学(借读)申请表》,由户籍地学校签注意见、登记备案。能确认接收学校的转学对象也可以向转出学校领取《转学(借读)申请表》,转出学校先签注转出意见,同时办理转学手续。本县内转学的必须由双方学校(转出、转入)签注意见后,再报教育局审批。说明:①《申请表》必须填写学号,栏目不得空白;②《申请表》、转学证明存根或回条同时作为学生变动档案。2、转学手续材料:①户籍复印件(户主和就学对象);②转学(借读)申请表(本县内一式三份、外县市一式四份)(附件1);③转学证明(附件5);④学生学籍卡片、学生素质教育发展报告册(单)和接受义务教育登记卡;⑤学生就学期间留级、休学证明(针对有留级、休学的学生)。3、学籍管理建立与管理根据湖南省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学生转学应由转出学校将学生个人学籍档案送交、邮寄转入学校”的规定,学籍由始读学校建立,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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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读学校管理,学生与学籍必须相一致,学籍随人走,人在哪校,学籍便在哪校。学籍管理以独立建制学校为单位。学籍档案应包括:①小学新生花名册;②学生学籍卡片;③在校生分班级名册;④小学毕业生花名册(附件9);⑤小学学生学籍变动情况登记表(附件2、3);⑥转学、学历证明存根及相关凭证资料;⑦学生奖励处分材料。4、其它①休学要提供有关证明,填写申请表,班主任同意,学校审核并报县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办理休学手续。②留级:小学原则上实行不留级制度。少数学生确因学习困难,可由学生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班主任同意,学校批准,于学年末统一上报教育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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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长沙市小学转学借读申请表
姓学名号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
原住址现住址原学校年级户籍所在地拟转入学校年级
转学原因家长(签名)转入学校意见教务处主任(签名)转入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意见(盖章)年月日学校盖章年月日年月日
转出学校意见教务处主任(签名)转出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意见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