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减少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维护公司正常的经营秩序,保障公司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保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确保重点、维护稳定、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
第三条安全保卫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主要领导是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是部门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安全保卫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预防、减少违法犯罪,消除安全隐患,保护公司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为公司经营管理创造良好环境。
第五条安全保卫工作是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各部门经营管理目标,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到岗位的管理办法。在公司评选综合性荣誉称号和评先授奖、晋职、晋级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六条保卫部在公司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上级综治委和当地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f第七条综合管理部是安全保卫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各部门负责本办法的贯彻实施。
第二章安全保卫工作组织机构及人员
第八条公司综合管理部下设独立的保卫部,配备专职保卫人员、现场勘查器材、通讯设备和交通工具,经费单独预算。
第九条各部门必须安排兼职安全保卫人员,建立与业务工作相配套的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
第十条根据公安部门要求和公司实际,营业网点配备专职值班守卫人员;营业网点专职值班守卫人员的配备由公司统一组织实施;营业网点在公司保卫部门指导下制定相应制度办法,严格规范专职值班守卫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保卫工作机构的职责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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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公司保卫部的职责:一组织实施公司、公安部门和综治委对安全保卫工作的部
二指导和监督检查各部门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三负责公司安全保卫和治安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四建立和完善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制度办法和规定;
f五负责对公司员工的安全防范教育,开展应急防暴、防扒、防火演练等安全培训工作;
六负责专职守卫人员管理、培训工作,自卫武器的管理以及安全设施建设工作;
七依法协助公安等机关处理公司刑事案件和灾害事故;八完成公司领导和上级综治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第十二条公司保卫部的权限:一依据有关规定,对违反规章制度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经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