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试行)文本
一般货物类
采购单位(甲方)供应商(乙方)签订地点:
采购计划号招标编号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
定,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1、供货一览表
序号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生产厂家数量单价元金额元
品牌
号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1
f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
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第三条权力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
计权或其他权利。
第四条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
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货物的运输方式:
。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
第五条交付和验收
1、交货时间:
、地点:
。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
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
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
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
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
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六条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