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方式,乙方不得拒绝和阻挠)
第四条:相关费用结算
f41税金及工商管理费:
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各自负担应缴税费。乙方为开业所发生及经营中所发生的各种工商费用、营业税
(乙方须按照全部营业收入申报缴纳)及其它税费由其自行负担。
42本协议未作说明但实际发生的其它费用,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或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履约保证金及商场入驻金
51乙方须于本协议签署同时,向甲方一次性缴纳全部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整
(RMB¥
元),商城入驻金,金额为人民币
整(RMB¥
元)。
52本协议期满三个月后,如乙方完全履行本协议,甲方将无息返还保证金;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
或其他第三方蒙受损失、出现消费者投诉,或因乙方违反装修管理规定、损坏租赁场地等而产生的罚款、
违约金、赔偿金,以及未按规定时间交纳水电费等任何费用,乙方现同意甲方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无需通知乙方。
53如在租期内履约保证金少于前述第41条规定的数额,或第42天乙方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相关费
用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7日内补齐或从当月营业款中扣除。
54在租期内,因乙方原因单方提前终止本协议并撤场,则无权收回已支付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归甲
方所有,入驻金不予退回。
55提前终止本协议时,甲方有权继续留存乙方保证金,用于支付乙方撤场后可能产生与乙方有关的
产品责任和其它责任费用。甲方对此款的保留期为90天。期满后,若乙方无需履行赔付责任,甲方将保证
金余额无息一次性退还乙方,并提交支付责任费用的凭证。若需乙方履行赔付责任,则需从保证金中扣除
相应部分,入驻金不予退回。
56国家或行业规定其经营商品有明确质保期限的,且质保期大于90天以上的,甲方将于乙方租赁期
满且最后销售的产品质保期满且无消费者投诉后一个月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入驻金不予退回。
第六条:经营责任
61经营用途: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变更部分或全部租赁用途将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自行终止本
协议,乙方需承担违约责任。
62经营许可:乙方在本协议场地经营所需证照由乙方自行负责。本协议签订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交
下列证件并作为本协议附件备案(详见协议附件三)
1)有效期内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卫生许可复印件。
2)有效期内经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人代表及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书复印件。
63营业规定:乙方应依法办理在甲方提供场地内的有关登记注册手续,其往来所有发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