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宿舍调整原则上在本班级学生寝室范围内进行,其它需进行宿舍调配的视情况而定。同时也必须得到学校宿管中心同意。(4)每学年其它时间不进行宿舍调整,个别确因特殊原因需调整宿舍者,须向校宿舍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得到同意后方可调整。(5)转班的学生应在转班单开出一周内,凭转班单到宿管中心办理宿舍有关调整手续。(6)调整申请一经批准不再变更,如若反悔或不执行需交纳双份住宿费。
三、退宿办理
1、退宿的同学到所住学生宿舍区域宿舍管理值班室办理退宿手续。2、由宿舍管理值班人员检查家具设备是否完好无损,交回钥匙和所借物品。3、退宿时家具设备有损坏或丢失的,退宿同学需交纳物品赔偿等费用。4、正规毕业的离校生必须完成整个离校手续,否则学校不予发放毕业证书。5、办理退宿手续后立即离楼,离楼时请带走所有个人行李和物品。
fA、学生宿舍退宿办理流程:
需退宿经学校批准发放离校手续单
到宿管员值班室办理退宿手续
离
到宿舍管理中
心办公室办盖
楼
章
结清水电费公物有损坏的交纳物品赔
偿费用
宿管员再次对家具设施检查,合格后收回钥匙填写意见并签字
B、提醒注意:(1)住宿同学因毕业、退学、转学、出国等原因终止学籍,因休学、停学等原因保留入学资格的应该办理宿舍退宿手续。(2)住宿同学因休学、停学、转学、出国等原因退宿的,住宿不满一学期的(含满一学期)按一学期收取住宿费用,超过一学期不满一学年的按一学年收取住宿费用;学生因开除、勒令退学、自愿退学等原因退宿的,须到学校宿舍管理中心办理正常的退宿手续,但不退还住宿费。(3)延期搬出的,要按每天20元交纳住宿费和水电管理费;延期过长的,将被强制搬出。(4)凡未办理退宿手续因休学、停学、等原因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期间应交纳住宿费。(5)为了以后住宿人员住宿的方便,请符合退宿条件的住宿者尽快办理退宿手续,无特殊原因拒不办理退宿手续的,我们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强制其退出宿舍。(6)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而休学的学生,离校前必须到宿管中心办理退宿手续,其原床位不予保留。复学后向宿管科申请住宿,给予另行安排。(7)对已办理退宿手续的学生(休学学生除外),一般不再恢复其校内住宿资格;如有特殊原因,可向宿管中心提出申请,宿管中心根据房源情况决定是否安排住宿。休学学生经办理退宿手续后,当年住宿费不予退还;凡未办理退宿手续的休学学生,休学期间应交纳住宿费。(8)学生离校时应做到遵纪守法、文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