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所联防、警校共建工作制度
莲山一、校所联防是指学校与派出所的联合防范、打击、处理校外干扰和预防在校学生的违法犯罪;警校共建是指学校与交警队大队共同建设交能安全规范学校。二、校所联防工作由政教处负责,警校共建工作由团队负责。三、学校党政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加强对校所联防和警校共建工作的领导,校级领导坚持每学期一至两次到派出所和交警大队的工作互访制度。政教处、团队要坚持每个月与派出所和交警大队的工作联系制度。四、校所联防要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对全校的普法工作作出年度工作安排,每年对学生开展三次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学校应邀请派出所干警参与对问题行为学生的教育工作。五、学校与派出所携手共同打击外来干扰,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六、警校共建要坚持每季度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定教育一次以上。七、学校每年应坚持开展对派出所和交警大队的“八一”慰问活动。八、学校应为共建单位公安干警的学习提供力所能及的方便(学习资料和学习辅导),为干警子女的入学提供政策允许范围内的照顾。13、班主任日常工作制度为切实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常规,保证德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地开展,提高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马鞍山市中小学班级工作常规》和《马鞍山市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职责》,结合我校德育实际,特制定本班主任日常工作制度。一、例会制度:(一)政教处每月召开年级组长、班主任工作例会一次,开学之初及寒暑假前夕各召开年级组长、班主任工作例会一次。(二)例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上级和学校有关文件、学习德育工作有关理论、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和布置下一阶段任务等。(三)年级组长、班主任必须按时出席会议,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因故
f应履行请假手续。(四)会议期间不得做与议题无关的事务,发放的学习材料要妥善保存,重要问
题要做好会议记录。(五)例会的精神要结合年级、班级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在执行的过程中及
时向有关部门反馈信息。二、升旗、晨会、集会、班会、团队会活动制度:(一)学校每周一举行升旗仪式或召开晨会一次,重大事件或紧急事件召集临时
性集会,班会与团队会一般安排在每周一下午班会课时间交替进行,有时团队会安排在周三或周五下午进行。
(二)升旗仪式要求各班做到整队迅速、队列整齐、按《国旗法》要求参加升旗仪式、解散有序。升旗仪式、晨会、集会班主任必须到场。团队会要求各班的与会学生按时到r